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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瑞格 手足皮膚反應(hand foot skin reaction)

HWT@2018/3/13  鄧豪偉


一種特定類型的皮膚病不良反應反應,可能會在患者服用癌瑞格後產生。   存在手足皮膚反應(hand foot skin reaction,HFSR)的患者,在手掌和腳掌(指尖,手指摺痕和腹板,鞋底腳和腳趾)可能先

(1)產生疼痛感

(2)皮膚變厚,變紅,角質增生

(3)便死皮白色水泡,並最終脫皮發生

最典型的發生
在開始治療後的前1-4週內( 如果 4顆/天 21-28 天),因此在第一個2週期間每週監測一次癌瑞格循環後進行評估每4周至關重要。早期發現和治療可以減少嚴重程度和時間過程反應。

應該諮詢患者避免皮膚創傷,壓力和摩擦。例如使用襯墊襪子和鞋子。耐心保持皮膚水分使用潤膚劑。避免可能導致皮膚乾燥的行為,例如使用含酒精的乳液和使用過熱熱水。

如果患者確實發展手足皮膚反應(hand foot skin reaction,HFSR),那就是疼痛的皮膚地區可以用口服或局部鎮痛藥治療和皮膚冷卻包。患者正在經歷 2/3級手足皮膚反應(hand foot skin reaction,HFSR)可以減輕他們的症狀與使用外用類固醇例如每日兩次或局部用氯貝沙醇0.05%軟膏
麻醉/止痛製劑如利多卡因霜或局部水楊酸(6%)。口服止痛藥可以用於更痛苦的病變且不適合於局部製劑。

處理:

對於有2級或更高級別手足皮膚反應的患者,應該修改癌瑞格的劑量 。

如下所示:

(1)任何"第3級"或"第4級"HSFR,停藥 (休息5-12天),改善後,修正劑量為,80毫克

(2)在"第2級"手足皮膚反應發生之後(任何持續時間)==>(可能停藥休息0-7天)劑量應該減少到120毫克。如果改善後,在服用120毫克﹑重新出現第2級,停藥 (休息5-12天),則為80毫克

註: 已經臨床修飾。